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简称为解放军火箭军、中国火箭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第四军种,由中央军事委员会直接领导指挥,以地对地常规及战略导弹为主要装备,担负常规导弹目标打击和核打击及核子反击导弹战略作战等任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的前身为于1966年至2015年存在的战略性独立兵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简称:二炮)。
日期划分:
1966年7月1日-2015年12月30日(第二炮兵部队)
2015年12月31日至今(火箭军)
第二炮兵的历史:
1956年1月1日下午三点,空气动力学家、“中国导弹之父”钱学森给解放军高级将领讲课时在黑板上写下“火箭军”三字,并预言导弹战将是未来战争必定出现的场景,他同时建议中央军委组建一支专门的导弹部队。
1956年,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军委作出“研制导弹、原子弹,创建中国战略核力量、打破核垄断”的决策。
1957年11月,中央军委决定,由军委炮兵与国防部第五研究院共同组建炮兵教导大队,12月9日,中国最早的战略导弹专业培训机构长辛店炮兵教导大队在北京成立。
1958年起,逐步组建了战略导弹的科研、训练、教学机构,隶属军委炮兵领导。
1958年,哈尔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院内成立了导弹工程系,该院简称为哈军工,即现在的哈尔滨工程大学。该系是中国首个有关导弹或火箭专业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机构,为军级建制。导弹工程系的成立为火箭军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实际上,导弹工程系是第一支导弹部队。
1958年底,从苏联购买的第一枚导弹运抵哈军工。
1960年,中国陆军试射的第一枚地对地弹道导弹是1059型苏联制造的P-2导弹。后来国产的仿制型被命名为东风-1短程弹道导弹。
1959年,首个中国地对地导弹野战部队正式组建,基层部队为营级建制。
解放军导弹部队成立于1966年7月1日,是在极其秘密的情况下组建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命名其番号为“第二炮兵”,简称“二炮”,对外代号曾为“总字102部队”。作为直属中共中央军委掌控的战略部队,二炮除了身穿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制服外,实际上和陆军各部没有关联,使用“二炮”名称主要是成立之初考虑到保密等问题的需要。
1984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5周年国庆阅兵,第二炮兵部队的装备、人员首次公开展示。
改名火箭军:
2015年12月31日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后,部队升格为“火箭军”。升格参考了苏联战略火箭军的经验,旨在增强陆海空三位一体的立体核威慑力量。
中国火箭军的主要武器为搭载核弹头的战略弹道导弹及搭载常规战斗部的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装备短程、中程、洲际弹道导弹,远程巡航导弹等多类型武器。